安全健康督導員(建造業)證書(英文班) SS(CO(E))〈SS(CO(E))〉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規例,建造業、船廠和貨櫃業等工業經營的僱主,如有僱員達20名或以上的,都必須僱用安全督導員去協助僱主在工作場所推行有關工作安全及健康事宜。另外,有見於社會人士對職安健日益關注,職安局亦將『安全健康督導員綜合證書課程』,推展到法例暫時未有特別要求的行業,例如: 製造業、飲食業、醫護業、零售業等,培訓合適的安全健康督導員,以協助僱主改善工作安全健康。 另一方面,工作場所的衛生及環境,亦日益受到社會的關注,倘若處理不當,例如工作時產生較高的噪音和過量的灰塵,不單止影響到員工的健康,還可能滋擾鄰近居民,可見工作場所的衞生及健康與環境污染是息息相關的。有見及此,職安局首先增設『安全健康環保督導員(製造業/醫護業/物業管理業)綜合證書課程』,以加強學員對生產及操作所造成的職業健康危及對環境影響的認識,以及有關的安全措施,以配合業界的需要。 課程主要分為以下四個單元︰ 單元一:基本安全管理 SM(E) 單元二:基本防止意外 GS(E) 單元三:基本職業健康 OH(E) 單元四:建造業工作安全 CO(E) 授課期 : 共須上課43小時 單元一︰SM(E) 12小時 單元二︰GS(E) 12小時 單元三︰OH(E) 12小時 單元四︰CO(E) 7小時 授課語言 : 英語輔以英文講義


講師: 專業人士或職安局顧問
授課語言: 英語
入學條件: 1. 須具有閱讀及書寫英文的能力;及香港中學會考/中學文憑程度或以上或同等學歷(申請者必須附上學歷證明副本)或 2.年滿23歲及須具有3年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申請者必須附上公司工作證明副本,內容包括申請者職位 、工作性質、和具有閱讀及書寫中文的能力以完成課程的聲明)。
1. 學員除了要通過每個單元的課堂習作、實習及考試評核合格外,還須要出席率達100%才可以獲頒發證書。
2. 學員必須在一年內^完成由本局舉辦的四個單元(第一部份的三個必修單元(課程編號:SM(E) + GS(E) + OH(E)及第二部份一個由本局舉辦的行業選修安全健康單元(課程編號:CO(E),才可獲頒發『安全健康督導員(建造業)證書SS(CO(E)』 乙張。
3. 學員可以傳真或郵寄: 申請『安全健康督導員(建造業)證書』,必須遞交申請由本局舉辦的單元證書副本,本局將於十四個工作天內,按申請表上所填寫的通訊地址,郵寄『領取證書通知書』,以便到北角職安健訓練中心或青衣職安局職安健學院領取。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本局,電話: 3106 2000。
^ 由修讀首個單元之開課日起計,必須於一年內完成所有單元,修讀單元的次序不分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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