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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屬職業安全健康局所有,二零一四年。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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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通過的《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管理)規例》,規定僱用50-99名工人的建築地盤、船塢、工廠以及其他指定工業經營(即涉及電力、煤氣或石油氣的生產及輸送與及貨櫃搬運的工業經營)的承建商或東主,必須委任一名合資格的安全查核員,就有關工業經營定期進行安全查核。
此課程旨在使學員掌握安全管理制度的概念和其元素,並介紹如何進行安全查核。
適合負責監控安全表現的管理人員及需要進行安全查核或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的專業人士就讀。
課程內容: |
1. 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管理)規例 2. 現代安全管理概念及模式 3. 發展、實施和維持一套安全管理制度 4. 安全菅理制度的重要元素﹕ (a) 安全政策 (b) 安全職責架構 (c) 安全訓練 (d) 內部安全規則 5. 安全查核員的委任 6. 安全查核技巧 7. 編寫安全查核計劃及報告 8. 編寫行動計劃 |
授課期 (小時): | 共須上課 33小時 |
講師: | 專業人士或職安局顧問 |
授課語言: | 粵語輔以英文講義 |
入學條件: |
1) 學員必須具中五程度或以上或同等學歷(申請者須附上學歷證件副本);及 2) 須修畢安全督導員證書或其他有關安全主任證書課程 3) 並具有關工作經驗 |
備註: |
◎學員如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不包括考試日期)或以上與及考試和有關作業取得合格成績,才可獲頒發證書。 ◎學員如出席率未達要求,則不獲准考試。 ◎學員如於任何半日課堂缺課、遲到或早退逾半小時,則該課節作缺席論。 |
沒有任何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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