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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屬職業安全健康局所有,二零一四年。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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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室內使用的化學物品林林種種,成份大多較難確定,使用者應從「物料安全資料單張」及個別化學品之製造商檢視最新資料。
此課程由本局與政府化驗所合辦,旨在向學員全面介紹化驗室安全,及提供制定化驗室安全計劃所需的管理技巧。
課程適合服務於教育機構、工業、醫療和研究所化驗室的安全主任、技術員及其他安全專業人員修讀。
課程內容: |
1. 有關化驗室的安全法例 2. 安全處理樣本的方法 3. 安全儲存、使用及處理化學品 4. 物理危害及預防措施 5. 化驗室通風及局部抽風設備及設計 6. 安全使用機械及用電安全 7. 化驗室安全管理 |
授課期 (小時): | 共須上課33小時 |
講師: | 專業人士或職安局顧問 |
授課語言: | 粵語輔以英文講義 |
入學條件: |
1. 學員須具有香港中學會考/ 中學文憑程度或以上及 (a) 會考或文憑考試理科合格(同等或以上學歷);或 (b) 持有本局發出「化驗室工作的基本安全」課程證書(申請者必須附上學歷證明副本);及 2. 須具有閱讀及書寫英文的能力。 |
備註: |
◎學員如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五或以上及考試合格,可獲頒發證書。 ◎學員如出席率未達要求,則不獲准考試。 ◎學員如於任何半日課堂缺課、遲到或早退逾半小時,則該課節作缺席論。 |
沒有任何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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