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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屬職業安全健康局所有,二零一四年。免責聲明
版權屬職業安全健康局所有,二零一四年。免責聲明
於2007年,《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及《商船(本地船隻)條例》正式實施後,任何船隻在香港水域內從事貨物處理必須委任最少一名工程督導員協助其主管該貨物處理工程,以確保工程安全地進行。
本課程是海事處認可課程,目的是為需要進行船上貨物處理的人員提供認可的工程督導員安全訓練,使他們具備足夠的安全知識,符合工程督導員的委任資格。
課程內容: |
1. 船上貨物處理的相關安全法例及工作守則 2. 意外成因 3. 一般船上的安全 4. 貨物處理及貨物設備的安全 5. 中流貨櫃的安全處理 6. 拖帶與駁運的作業安全 7. 緊急應變 |
授課期 (小時): | 共須上課12小時 |
講師: | 專業人士或職安局顧問 |
授課語言: | 粵語輔以中文講義 |
入學條件: | 須年滿18歲或以上、具有閱讀及書寫中文的能力及不少於2年相關工作經驗,並須持有「船上貨物處理基礎安全訓練課程」。(申請者必須附上公司工作證明副本) |
備註: |
● 學員如出席率達百分之一百及考試合格,可獲頒發證書。 ● 學員如出席率未達要求,則不獲准考試。 ● 學員如於任何半日課堂缺課、遲到或早退逾半小時,則該課節作缺席論。 職安健強制性課程報名表格 |
課程編號 |
費用 (港幣$) |
綠十字會員/ 職安健大使學費 (港幣$) |
中小企學費 (港幣$) |
上課地點 |
開課日期 |
上課日期 | 上課時間 |
網上報名 (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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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CH/25/A | 1040 | 940 | 520 | 青衣 | 15/02/2025 |
15/02/2025 & 22/02/2025 (考試日期:22/02/2025) |
09:30-12:30 &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