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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屬職業安全健康局所有,二零一四年。免責聲明
版權屬職業安全健康局所有,二零一四年。免責聲明
現行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規定每150名僱員中最少有一名僱員曾受急救訓練。職安局獲勞工處處長認可,提供有關訓練並簽發合格證書。此課程由本局與醫療輔助隊合辦,內容遍及全面的急救基本知識及技巧,並特別側重急救的實踐。完成課程後,學員可成為合資格急救人員。
課程內容: |
1. 急救原則及意外事故的處理 2. 窒息及心肺復甦法 3. 創傷、出血及其處理方法 4. 處理休克及人事不省的患者 5. 骨骼系統的損傷 6. 燒傷及燙傷 7. 其他傷病的處理 8. 傷病者的運送方法 |
授課期 (小時): | 共須上課36小時,另加考試 |
講師: | 醫療輔助隊專業導師 |
授課語言: | 粵語輔以中文講義 |
入學條件: | 學員須具有閱讀及書寫中文的能力 |
備註: |
◎ 學員如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五或以上(不包括考試日期)才可參加考試,並須通過實習及理論考試合格,可獲頒發證書。考試合格的學員可獲頒發合資格急救證書,此證書的有效期為三年。三年後須重新參加複修課程,否則證書持有人會喪失資格。 ◎ 學員如出席率未達要求,則不獲准考試。 ◎ 學員如於任何半日課堂缺課、遲到或早退逾半小時,則該課節作缺席論。 |
沒有任何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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