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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屬職業安全健康局所有,二零一四年。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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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種危害控制措施中,首要採取的方法是消除危害的根源,其次是利用工程方法和行政措施控制危害。只有這些控制措施都不能有效地控制危害時,才選擇使用個人防護設備作為最後的防護方法。本課程旨在介紹有關的法例要求,正確選擇及使用個人防護設備要點等。
課程內容: |
1. 介紹有關法例要求 2. 個人防護設備的分類 3. 選擇合適的個人防護設備 4. 個人防護設備的使用示範 5. 個人防護設備的保養 |
授課期 (小時): | 共須上課 7 小時 |
講師: | 專業人士或職安局顧問 |
授課語言: | 粵語輔以中文講義 |
入學條件: | 學員須具有閱讀及書寫中文的能力 |
備註: |
◎學員如出席率達百分之一百及考試合格,可獲頒發證書。 ◎學員如出席率未達要求,則不獲准考試 ◎學員如於任何半日課程缺課、遲到或早退逾半小時,則該課節作缺席論。 |
沒有任何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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